小鱼 发表于 2024-1-15 18:05:53

咸阳一非法集资案资金返还公告!

公 告咸阳银杏老人院非法集资相关案件已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王某军、孟某天等多名罪犯违法所得已全部或部分追缴到位。为了切实维护涉案利益受损群众合法权益,经秦都区工作专班和秦都区人民法院会商研究,并报市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涉案利益受损群众受损本金开展第二次集中返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返还时间。2024年1月17日—26日,为期10天,工作时间为每日9:00----17:00。
二、集中返还地点。为方便就近领取,按照涉案利益受损群众户籍所在地分组设点开展集中返还。其中秦都区人员在户籍所在街道办返还点领取;咸阳市其他县市区人员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返还点领取,杨陵区人员在武功县返还点领取;户籍属咸阳以外其他地区的人员在咸阳市秦都区天都酒店返还点领取。各返还点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公告附件;为了方便办理领取手续,领取前可与发放点工作人员电话联系,预约时间。
三、集中返还对象及金额。本次集中返还对象为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秦都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并在公安秦都分局完成报案登记和受损本金核对确认的利益受损者。本次返还额度为受损本金的15%。对符合返还条件,但在第一次集中返还时未领取返还资金存单的,本次按40%额度一并返还。返还方式以华夏银行通兑存单形式交付。
四、领取返还资金存单需要提交的书面资料。
1、本人领取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2、本人因故不能亲自领取,委托子女或他人领取存单的,受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受委托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分别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次集中返还对象因故去世的,由其法定继承人办理领取返还资金手续的相关公证,由公证书载明领取返还资金存单的继承人持公证书、该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办理领取登记;如继承人之间因领取返还资金发生争议的,暂不发放。
以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要求为:含有相片、姓名的一面在上,含有国徽、长城图案的一面在下。
五、在集中返还期间,对未按公告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本人应尽行为义务,造成个人利益损失的,后果自担。
六、本次集中返还后,对办案机关追缴、扣押的其他涉案资产和资金,人民法院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归集、甄别、评估、拍卖、处置,所得资金设专户管理。其他人员或机构单位对相关资产主张合法权益的,由人民法院在资产处置前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认定。在上述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启动后续退赔、返还工作。

咸阳市秦都区银杏老人院问题处置工作专班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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