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告!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市政府决定,9月18日在全市依法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具体如下:
—、试鸣时间:
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开始,10时15分结束。
二、试鸣信号:防空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为一个周期。
三、试鸣范围:咸阳市城区、各县市城区。
望全体市民能正确区分和熟记防空袭警报信号,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咸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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