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确诊病例轨迹公布!高速、高铁、火车站最新通行要求!
3月15日0-24时陕西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8例西安8例、宝鸡13例、咸阳1例、铜川1例、汉中5例3月15日咸阳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3月15日0-24时,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例(秦都)。
确诊病例2,女,45岁,秦都区报告,为陕西本轮确诊病例267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15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活动轨迹:
3月12日17:15--17:30秦都花苑门口倍乐客超市。
18:10--18:50秦都花苑西玉泉市场。
18:50左右秦都花苑盒马邻里取快递。
3月13日18:05秦都花苑核酸采样点。
3月15日8:09转运至市中心医院东郊分院。
(未公布的时间段尚未发现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广大市民如与确诊病例2存在时间空间交集,请第一时间向社区、单位或居住的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核酸检测等工作。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3月16日
咸阳火车站出行政策
进站:
查验陕西省健康码;到北京的旅客需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和北京健康宝。
出站:
对国内中高风险区来咸返咸人员,落实集中隔离14天、4次(第1、4、7、13天)核酸检测措施,隔离时间从离开中高风险区时间计算;
对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发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的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的其他地区来咸返咸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3次(第1、4、13天)核酸检测措施;
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的其他地区来咸返咸人员,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通行;
对近期有病例报告省份和省内有病例报告市的人员,由属地在其抵达后第1、4、7天各开展1次免费核酸检测,并加强日常健康监测。
咸阳西站
进站:
查验陕西省健康码;到北京的旅客需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和北京健康宝。
出站:
1、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来咸返咸人员集中隔离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来咸返咸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地区来咸返咸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咸阳各高速口管控信息
咸阳西收费站:入口禁止所有客车通行,货车正常通行。出口无中高风险区通行记录,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通行,否则就地劝返。
咸阳南收费站:出口对中高风险地区车辆需查行程码、一码通、核酸;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咸阳东:出口陕西省牌照车辆查看绿码,外省车辆查看绿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
咸阳北:出口陕D车辆查验行程码,无星号直接通行,有星号查验48小时以内核酸报告(有核酸通行无则劝返),其他省内省外车辆需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如行程码带星号的劝返。
兴平收费站:出口对兴平市本地小型客车及所有货车需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他车辆一律劝返。
咸阳收费站:出口除陕D车查验行程码,无中高风险区通行记录,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以通行,其他地区车辆一律劝返。
武功收费站:出口对中高风险行程的一律劝返,其它车辆查看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证明。
杨凌收费站:出口对所有车辆人员查验行程码、健康码、48小时核酸证明,无核酸证明的进行劝返,省内外车辆人员如行程码中有“*”号的全部进行劝返,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报告、健康码、行程码并向当地社区(街道办)进行报备,按照属地相关规定进行管控。杨凌西收费站出口凡行程码显示宝鸡地区的车辆一律劝返,其它车辆查看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证明方可通行,否则劝返。
咸阳加强疫情防控信息
一、非必要不离咸,非必要不进咸。全市所有高速公路出口、国省干道和公路市界入口、与有确诊病例地区毗邻的城乡道路,设立疫情防控查验服务点。对城市基本生活保障、各类物资运输、医疗保障(采供血)、患者转运、救援抢险等车辆设立绿色通道。
二、停发“绿巨人”城际动车、市际班车、市内公交车。
火车站、高铁站、出租车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咸阳城区交通管制信息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咸阳市城区实施疫情防控临时性交通管制的通告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细从快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决定对我市城区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2022年3月15日12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全域。
三、管制车辆: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供车辆、物资配送车辆、抢修救援车辆、应急车辆、殡葬车辆、军警车辆,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的车辆外,其余一切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禁止上路通行。
望广大市民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交通管制工作,非必要不出行、不出市,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置,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