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查处两起涉疫违法案件!
淳化查处两起有影响的涉疫违法案件
近日,陕西淳化县公安局依法惩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了两起有影响的涉疫违法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件一:李某,男,汉族,陕西神木人。2021年12月24日被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确认为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淳人员,遂采取集中隔离措施。该李在留观隔离期间,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采取损坏隔离点卷闸门、翻越隔离区围墙等手段,先后两次欲从隔离点逃离,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淳化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的处罚。
案例二:白某某,男,汉族,陕西淳化人。2021年12月22日下午,该白在得知当晚西安市封控的消息后,于当晚8时许从西安市莲湖区骑乘一辆共享单车返回淳化,骑行了近百公里,于次日6时许行至石桥谷口疫情防控点附近,为逃避疫情检测检查,便将自行车丢弃在路边绕道进入淳化县境内,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一定安全隐患。
12月25日,白某某被集中医学隔离。淳化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白某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因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来源:平安淳化
咸阳一男子强闯疫情防控卡点
被警方行拘15天
12月26日晚,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一男子强闯疫情防控卡点,现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
2021年12月26日13时25分,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110接警称,在新城永乐镇交校十字疫情防控卡点有人冲闯卡点。接警后,民警快速处置,抓获违法人员贾某并查扣其闯卡车辆。经调查,违法人员贾某系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西二组村民,26日下午驾驶一辆面包车在永丰村南街组村口疫情防控卡点接受检查时,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扫码,强行闯卡,挂倒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詹某,导致其受伤住院。泾河新城公安分局决定对贾某行政拘留15日。
疫情当前,为切实维护区域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泾河新城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并在此提醒辖区群众:请理解支持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各级防疫检测工作人员开展核酸筛查工作,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信息来源:央广网
咸阳交警支队车管所
开通“疫情防控绿色通道”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开通车驾管业务疫情防控绿色通道的通告
当前我省疫情处于快速增长阶段,西安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137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暂停市、县两级车管所大厅业务及各社会化服务窗口现场业务,同时,开通车驾管业务疫情防控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方式
全市在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咸阳市渭城区咸宋路2号)一楼业务大厅开设“应急窗口”,现场办理相关车辆和驾驶人业务。
二、业务办理对象
对救护、防疫和运送医护人员、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以及运送蔬菜、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及相关驾驶人,实行业务加急办理、便捷办理,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车辆出行便利。
三、办理流程
办理业务需要提供市(县)级疫情防控部门证明、车主身份证明、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办理业务所需的相关手续资料,按照“一事一人”的原则办理。办理业务中请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消毒等防控措施。
在此,咸阳交警提醒近期有车驾管急办业务的车主和驾驶人朋友,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n.122.gov.cn)或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以下业务:
1、机动车业务:补换领机动车号牌、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补领检验合格标志、申请新车临时号牌、机动车电子化转籍等业务。
2、驾驶证业务:期满换证、遗失补证、损毁换证、申请电子驾驶证等业务。
3、学习教育业务:学法减分、审验教育网络学习等业务。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期间:9:00-12:00,13:00-17:00)拨打029-33121606(业务咨询)、33121258(互联网业务办理中心),或拨打12123进行咨询。现场办理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信息来源:咸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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