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 发表于 2021-6-15 17:16:32

充值需谨慎!咸阳一火锅店跑路,消费者损失难找回!

“预付指定金额享优惠!”现如今,预付式消费,已经成为普遍的消费模式。面对商家抛出的各种诱人的优惠方案,消费者往往会办理预付套餐,以获取优惠。可这种消费,一旦商家跑路,预付款便很难保障。去年10月份,咸阳的唐先生就花钱办理了预付充值,现在商家关门,他既享受不了后期服务钱也退不回来了。

咸阳一火锅店关门,消费者预付金难退回

“2020年10月7日,我在秦都区七里铺十字湾仔码头火锅店吃完火锅结账时店员跟我说,充值本次消费的三倍金额本次消费就能免费,当时我充值了2094元,中间去吃过一次,消费了280多元,之后因为不在咸阳也就没去过。今年一月份我又去了,发现店铺已经贴出了转让通知,老板也没有联系到,算起来我损失了1800多元钱。”
这家店铺贴出转让通知的时候上面有联系电话,他拨打过去结果是南洋维也纳花园小区物业接的,物业人员告诉他,火锅店租的他们房子,现在倒闭了,经营者他们联系不到,之后这件事也就搁置了。现在想起来总觉得亏。

这家湾仔码头火锅店的工商注册信息为咸阳市秦都区皇婆婆餐饮店,法人为王金鸣,记者拨打了工商信息中预留的手机号,其称湾仔码头火锅店去年年末就已经关闭,实际经营者是一位黄姓男子,现在已经去外地发展了,他也联系不上。


秦都区的王女士也曾在这家店通过预付消费的形式充值了2061元,最后因为店铺关闭有1800多元没退回来。通过预付消费造成损失的网络报道很多,损失金额有上万的,也有几百的。
当天下午,唐先生已向12315进行了投诉。
普通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如果该家火锅店收取消费者预付卡资金后,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那么消费者与该家火锅店之间属于服务合同纠纷,根据合同法及服务合同约定,该家火锅店有义务按照约定提供特定次数和内容的服务,但该家火锅店人去楼空,无法提供特定服务,致使消费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该家火锅店构成根本违约,消费者有权解除双方的合同,解除后,该家火锅店需向消费者承担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等责任。
预付费模式普通消费者如何避免造成损失?

消费者在决定购买预付费产品或服务前,要首先确定是否长期需要此类服务,谨防盲目追求高优惠,一次性存入大额资金。尽量选择金额较小、时限较短的预付卡进行消费。时刻关注商家的经营状况,如发现商家经营情况异常,无故不提供服务等情况,可立即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投诉。如商家突然关门且无法联系,涉嫌诈骗的,消费者应及时向当地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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