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这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保!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根据9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这八类药品为:[*]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保健药品;
[*]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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