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今日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发出1个决定、4个公告,公布一批人事任免: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嘉辉同志辞去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4月29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嘉辉同志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6号)
根据咸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议,经2020年4月29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张令、张伟、陈旭阳、武军社同志为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吴兵练、侯党社、谢学同、蔡荔红同志为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启、刘东、安翔、吴旭锦、武明安同志为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席刚、康义启、康长良、谢坤同志为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杨长青、李苏迎、李建峰、张剑雄、赵德军同志为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4月29日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7号)
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卫华同志的提议,经2020年4月29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刘宏焰同志为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斌正同志为咸阳市民政局局长;
吴琳同志为咸阳市司法局局长;
邢步宜同志为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永科同志为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杜俊霞同志为咸阳市商务局局长;
蒲军同志为咸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韩彦霄同志为咸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邵红同志为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邢步宜同志咸阳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刘爱侠同志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樊自斌同志咸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戴建强同志咸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王俊义同志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赵更昌同志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梁胜利同志咸阳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李忠祥同志咸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魏强同志咸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4月29日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8号)
根据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华同志的提请,经2020年4月29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王高鹏同志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任建章同志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4月29日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9号)
根据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亚光同志的提请,经2020年4月29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周宏伟、刘建朋同志为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京军同志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崔华林、何沛、李养志、王林、刘向聪5名同志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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