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起外地车辆不得进入咸阳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期,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需要,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对通行咸阳市境内机动车辆实施如下管控措施:
一、悬挂咸阳、西安市车辆牌证(以下简称陕D陕A)以外其他牌证车辆禁止进入咸阳市境内道路行驶。驾驶外地牌证车辆因工作、生活需要,确需进入咸阳市境内的,必须持有咸阳市户籍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明,经咸阳市疫情防控交通检查点登记核实后,方可进入咸阳市境内道路通行。
二、咸阳市各县市之间,原则上禁止本县市之外车辆、人员进入。因工作、生活需要,确需进入各县市境内的,必须持有本县市户籍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明,经各县市疫情防控交通检查点登记核实后,方可进入各县市辖区道路通行。
三、优先保障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通行。对未持证但属于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以及人员的车辆、运输民生物资的车辆,经疫情防控交通检查点登记核实后,方可进入咸阳市境内道路通行。
四、本通告自2020年2月6日0时起施行。
请相关单位、广大市民、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在出行期间携带本人咸阳市户籍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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