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婚是否应该退还彩礼?订婚后,他俩上了法庭
龙应台在《目送》中说: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地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而婚姻亦需要缘分。2019年11月8日,礼泉县人民法院叱干法庭审理了一起财物纠纷案件。
2018年农历腊月22日,刘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相识,2019年农历正月初九两人订婚,订婚时经媒人手,刘某给张某及其父母现金83000元和棉花四捆作为彩礼,张某按习俗退还刘某了3000元。
之后,刘某多次与张某协商结婚事宜,但张某一直推脱,导致双方结婚未果。在多次协商张某拒不退还彩礼款后,刘某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请求退还彩礼款80000元。
法官接手案件后,分别传唤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在当地农村,长久以来就有女方悔婚退还彩礼,男方悔婚彩礼不退还的习俗。
由于之前张某(女方)不愿意履行婚约,也不愿意退还彩礼,双方互相到对方家里上门闹事,矛盾不断升级。
为此,法官立即联系村上人民调解员,进行前期调解工作。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前来法庭,分别与双方当事人以及家属进行谈话,耐心释法明理。
经过近2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张某在签订调解协议后,立即退还刘某70000元现金。
大家是如何看待彩礼这一问题的?如果悔婚,你认为彩礼应该退吗?
综合:礼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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