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查处“保护伞”案件34件58人 其中厅局级1人,县处级干部2人
10月23日,记者从咸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8年以来,咸阳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保护伞”案件34件58人。发布会还通报了咸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军等一批“保护伞”案件查处情况。发布会上,咸阳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池剑锋就全市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时表示,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97件,结案178件,党纪政务处分194人,组织处理10人,移送司法12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深挖彻查“保护伞”,先后查处“保护伞”案件34件58人,其中“官伞” 4件7人、“警伞”16件28人、“庸伞”14件23人,涉及厅局级1人,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26人,一般干部29人;10名党政机关干部、34名公安干警、 4名检察官、1名法官、1名金融系统公职人员、8名村干部被立案审查调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问责,对17名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14人,约谈提醒3人。对典型案件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去年以来共通报涉黑涉恶腐败案件24批81起,占查处案件总数的41.15%。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重点对三原县李新黑社会组织案、武功县吴领会黑社会组织案、礼泉县商金狮黑社会组织案、礼泉县商保国恶势力犯罪案等4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涉及的“保护伞”问题进行了直查直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军、礼泉县原农牧局局长陈继峰、礼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亚洲、礼泉县公安局副局长董阿锋、三原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孟晓锁等被立案审查调查,陈继峰、孟晓锁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对李军采取留置措施,已免职。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核查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交办的41条线索。截至目前,已办结21件,办结率51.2%,涉及“保护伞”案件2件;其中,了结17件,结案4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正在初核10件,立案调查10件,采取留置措施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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