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 发表于 2019-8-27 15:28:33

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已达38.2平方米,你达标了吗?

26日省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70年来,陕西商品房建设规模逐步扩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稳步增加,居住环境和质量逐年提升,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建立了健全和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全省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房地产业成就瞩目。
https://images.ersanli.cn/20190827/c3uucved.jpg/1kilo-thumb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是1981年的7倍人均住房面积快速增加。2018年,全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分别是38.2平方米和41.5平方米,是1981年的7倍和4倍。住房结构逐年改观。新中国成立初期,居民住房为土坯草屋为主,且多散布于背街小巷;20世纪60、70年代,居民用房由草房变瓦房、楼房,由土木结构向砖木结构、砖混结构演变;20世纪80、90年代起,规模化的住宅小区相继建成;2000年以来,住房由多层向高层发展,小高层、高层住宅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城市里高楼林立,郊区施工现场随处可见。2018年城镇居民居住钢筋混凝土和砖混材料建设的住宅占95.8%,竹草土坯仅占0.2%;二居室以上和单栋楼房、平房占所有居住样式的91.2%,一居室和筒子楼或连片平房占8.8%,城镇家庭住房结构不断改观。全省从开始实行住房市场化以来,商品房建设规模逐步扩大,房地产完成投资从1994年的18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3535亿元,增加196倍;商品房销售面积和住宅销售面积从1994年65万平方米和55万平方米增加到4119万平方米和3545万平方米,分别增加45倍和46倍,施工面积增加了43倍。为全省居民提供商品房3.9亿平方米,住宅3.6亿平方米。2018年全省居民住房是商品房的占20.8%,其中城镇居民住房是商品房的占38.2%。6年来累计开工建设安居工程175万套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不断完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符合省情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初步构建了以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棚改回迁安置住房、社会租赁住房、商品住房为支撑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2013年以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保持全国前列,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6年来全省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75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132万套,政府投资公租房累计分配70万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86.4万户,有效地改善了部分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状况。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对危房改造户的院落环境同步改造提升,2018年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7.95万户,竣工7.89万户,脱贫对象40254户已全部入住。住宅品质明显增强。2000年以来,住宅小区综合品质不断增强,道路、环境、绿化、景观、教育、医疗及文化娱乐等各种配套设施日益完善,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几乎全覆盖,规范化、人性化、智能化的物业服务全面展开。同时,居住的硬件设施日益健全,2018年全省城镇有管道供水入户的家庭达97.3%,有水冲式卫生厕所的占82.6%,有供暖的占90.7%,管道燃气和电做饭的家庭占81.3%,生态、文明、现代的居住小区不断涌现,居住需求已经从刚性需求开始向改善型过渡。居住环境显著改善。2017年,全省城镇居民宅外道路是水泥或柏油路面达到91%,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到9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6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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