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又危险!咸阳一男子上山抓了12只蝎子 坠入枯井坐了一夜
咸阳不少黄土塬干旱少雨,土坎内盛产蝎子,一到夏季夜晚,一些村民便会到土塬上抓蝎子作为中药材出售。但这种行为不但违法,稍有不慎还会有危险。日前,彬州市一村民抓蝎子不慎坠入枯井,所幸民警及时赶到将其救出。8月21日,彬州市公安局北极派出所接到辖区一村民报警称,自己的姑父前一天晚上9时许出门,去附近的土塬上捉蝎子一夜未归。早上6时许家人多方寻找也无踪迹,无奈之下报警。
随后,该所2名民警带着2名辅警一同上山,同时发动其他群众也一同寻找。“这处土塬面积非常大,上面草木茂密,沟壑纵横,我们在土塬上攀爬了2个多小时,最终在一处靠近深沟的枯井内找到了村民赵某。”8月26日,该所民警王明辉告诉华商报记者,这口枯井深达六七米,由于土塬上人迹罕至,也无手机信号,井口已被茂密的杂草遮挡。赵某当晚捉蝎子时因光线昏暗,不慎坠入深井内。
随后,民警询问赵某,发现其意识清醒,伤得也不重,遂下井将绳索绑在赵某腰间,成功将其救出,其伤势并无大碍。经民警询问,赵某今年53岁,听别人说蝎子可以作为中药出售,遂带着工具来到土塬上寻找,不料刚捉了20多分钟就不慎坠井,险些搭上性命。
据了解,因野生蝎子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致使价格逐年攀升,每年夏秋两季,咸阳一些靠近土塬居住的村民会趁着夜晚进行捕蝎活动。夏季正是蝎子的繁殖期,大规模捕捉会对当地生态平衡造成严重破坏,属于非法行为。
去年7月份,子洲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曾办理非法捕捉、收购野生蝎子违法案件7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行政处罚7人次,罚款7500元,累计放生野生蝎子112.3斤。
民警王明辉提醒群众,捕蝎一般都是趁着夜晚在山间沟壑进行,不但属于违法行为,且很容易发生跌落山沟等伤亡事故,“赵某捕获的蝎子只有12只,数量不大,我们已对这些蝎子进行放生,并对赵某进行批评教育,也希望大家都能爱护生态环境。”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