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5年投入13个亿,咸阳城市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近年来,咸阳市严格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全力开展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去年全市11个地表水国省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咸阳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健全机制和投入保障上,咸阳市委、市政府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在全省率先出台《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编制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4个相关方案。
同时,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咸阳市委、市政府12名市级领导分别担任市级河长、湖长,咸阳市共落实“市、县、镇、村”四级河湖长4277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咸阳市推行水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在全市各镇设立了环保和村镇建设管理站,每站至少配备3名工作人员。
近5年,全市累计拨付水污染防治资金13.09亿元,其中,争取中省资金6.01亿元,市级资金7.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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