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15万彩礼次日胎儿意外流产 婚不结了又为彩礼打起官司
胎儿意外流产,不仅婚没结成,男女双方还因15万元彩礼闹上了法庭。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大明宫法庭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主持下,自愿达成和解并当庭履行。2018年,原被告通过社交软件相识、相恋。今年6月,一个小生命的出现成为二人爱情的催化剂,双方决定携手共度往后余生。但就在男方向女方给付15万元彩礼的次日,孩子意外流产,女方以此拒绝结婚,并向男方退还彩礼10万元,表示剩余彩礼不予退还。
男方一纸诉状将女方起诉至未央区法院。庭审中,原、被告双方情绪对立严重,细数过往爱恨。鉴于此种情况,承办法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返还彩礼2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对剩余部分的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https://images.ersanli.cn/20190815/ygiuptyu.jpg/1kilo-thumb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