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咸阳市渭城区选调教师30名公告
为切实落实人才强校方略,满足渭城区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咸渭办字〔2018〕4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上相关部门同意,咸阳市渭城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30名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选调名额咸阳市渭城区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30名,具体岗位和所需专业条件附后(见附件1)。二、选调范围和条件1.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一线教师;2.通过公开招教考试进入教师队伍,且经过机构编制部门实名登记,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从教经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学段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4.初级职称年龄32周岁以下(1986年7月2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37周岁以下(1981年7月21日以后出生);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6.省、市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初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1日以后出生);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1.尚在服务期内的;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失信被执行人;4.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人员。三、选调方法步骤本次公开选调,采取以下方法分步实施。(一) 公布选调信息本次公开选调在渭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c.gov.cn/)统一发布选调信息。(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 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2.报名地点:咸阳市渭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渭城区人民政府行政中心301办公室)咸阳市内乘15路、20路、28路、55路公交车均可到达。咨询电话:029-33188627 029-331885923.报名时所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同版半身2寸免冠彩照3张;(4)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单位推荐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1份;经初审合格者,现场填写《2019年咸阳市渭城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需本人亲自填写,他人不得代理)。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取消选调资格。(三)面试1.面试方式本次公开选调考试由咸阳市渭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阳市渭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2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3.面试内容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试讲相同内容,具体试讲内容现场抽签确定。面试结束后,依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四)体检按照各岗位计划,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五)考察着重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拟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六)公示、选调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渭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本次选调的人员在渭城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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