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 发表于 2019-6-27 14:57:19

为儿子婚礼大操大办、挪用村集体资金19万咸阳这3名村干部被通报

日前,旬邑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1、旬邑县湫坡头镇车门村党支部书记王康林大操大办儿子婚礼问题。2019年4月,王康林为儿子举办婚礼招待人数400余人,违反了旬邑县《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中第五条“党员干部操办婚礼、丧礼来宾范围限于亲属,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之规定,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4月,王康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旬邑县太村镇罗家村党支部书记张民生、村委会主任张红卫套取挪用退耕还林资金、机动地保护补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000年至今,张民生、张红卫以村干部及其家属的名义套取、挪用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偿款120400元、机动地保护补贴72652.4元,用于村级集体支出、偿还村级债务;村级账务管理混乱,收入记账不及时、白条入账、坐收坐支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买烟酒及违规招待支出24494元;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2019年4月,张民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红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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