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发布新一批人事任免,赵贤平、焦鹏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根据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华同志的提请,经2019年4月29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
赵贤平同志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焦鹏同志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小刚同志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建章、陈建利同志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田新社同志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
张忠玉同志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军同志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南文光同志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峰光同志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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