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调整生育保险业务办理的公告
咸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调整生育保险业务办理的公告按照咸阳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我中心市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中心窗口所办理的生育保险有关业务已划转至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心市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中心窗口将不再受理此项业务。
需要办理生育保险相关业务的申报单位或个人,请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陕西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对面)办理。
联系电话:029-33195901
特此公告
咸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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