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起,咸阳市城区限行机动车尾号2、4、6、8、0
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咸政办发【2018】112号)有关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月3日2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升级至红色并同步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时间:
2019年1月4日起至重污染天机1级应急响应措施终止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2:00,具体解除时间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为准。
限行区域:
咸阳市城区东风路-扶苏路(含)以西,文林路-文林路西延段(含)以南,城西快速干道以东,世纪大道蓝马转盘-世纪西路秦都桥南口十字(含)以北所有城市道路为禁行区域。
各县市限行范围按当地预案执行。
限行规定:
在市城区限行区域内机动车按公历日期实行单双号限行(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日限行单号,双日限行双号。即单日限行车牌尾号为1、3、5、7、9的车辆,双日限行车牌尾号为2、4、6、8、0的车辆。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机动车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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