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男子乔迁新居,却因这事儿罚款500元!
7月15日上午,秦都区铁腕治霾办接到群众举报,玉泉西路旭光光明城小区外,有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周边空气污染。随后,秦都区铁腕治霾办组织公安、环保、综合执法、辖区街道办等多部门相关人员赶到现场,经多方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是该小区业主,为庆祝乔迁搬家之喜燃放了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对其宣传了禁放规定和批评教育。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男子做出警示训诫,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理。
记者从秦都公安分局了解到,在从严管理烟花爆竹燃放方面,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与禁放区内的酒店和社区签订责任书,在辖区内采用电子屏、横幅、发放传单的形式进行宣传,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通告》印制成册,由社区民警进入学校发放给学生,由学生带回家中,形成“小手拉大手”的宣传形式。巡特警大队也不断加强酒店和路面的巡逻防控,对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及个人及时进行制止。同时,多部门联动,对禁放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门店取消其销售资格,收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造成污染。截至目前,秦都公安分局共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拘留4人,行政处罚1人,收缴烟花爆竹800余件。
今年以来,秦都区始终把治污降霾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制定下发《秦都区1+3+10“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及配套办法,先后围绕煤炭消减、“散乱污”企业取缔、扬尘治理等开展10项专项行动,大力推行“网格化环境管理模式”,力促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据了解,根据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我市朝阳四路以西,西宝高速旧线以北,城西快速干道以东,文林路——望贤路以南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在禁放区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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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后结婚都不敢放炮了?唉,喜庆的日子怎么过? 我觉得这个应该看看情况,有些时候就不需要罚款了吧? 这个有点狠了,我觉得稍微放一点应该还是可以的吧? 这哥们放的确实有点多,罚款是应该的 图上这不是光明城啊 隔壁小姐姐 发表于 17-7-17 19:47
那以后结婚都不敢放炮了?唉,喜庆的日子怎么过?
禁放区不能放,可以在不作要求的地方适当放炮 柚子宝贝 发表于 17-7-17 19:59
我觉得这个应该看看情况,有些时候就不需要罚款了吧?
可是能燃放爆竹的都是喜事,既然都是喜事怎么分情况,要是分的话就没办法制约了 一把清 发表于 17-7-17 20:05
这个有点狠了,我觉得稍微放一点应该还是可以的吧?
禁放区一点都不行呦 九家之书 发表于 17-7-17 20:11
这哥们放的确实有点多,罚款是应该的
也是开心嘛,乔迁新居 雨中人 发表于 17-7-17 20:17
看这烟雾不罚款才怪了!这么大的
{:1_649:}还行吧 东东仔 发表于 17-7-17 21:33
图上这不是光明城啊
图片就是为了说明事情,确实不是 世纪大道周边村子天天烧垃圾,站在2号桥上往东看,天都是黑的,咋没有人管??? 疯狂老鼠2013 发表于 17-7-19 16:46
世纪大道周边村子天天烧垃圾,站在2号桥上往东看,天都是黑的,咋没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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