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挂号费并入诊查费、保留方便门诊挂号费最高不超过1元……昨日,记者从咸阳市卫计局获悉,4月1日起,咸阳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将实行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将彻底告别药品加成时代。
为推进咸阳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咸阳市实际,咸阳市卫计局、物价局、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制定《咸阳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意见》。
从4月1日起,咸阳市城市公立医院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财政补偿5%、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承担5%的比例分担。
据了解,此次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作出调整和规范。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磁共振、CT、PET/CT、X刀、伽玛刀、高强度超声聚焦刀等)及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提高诊查、床位、护理、手术、治疗及中医等类别中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此外,针对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及部分检查、治疗、手术等项目价格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改革合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对只开药不诊查的患者保留方便门诊挂号费,按最高不超过每次1元收取。将现行取暖费、空调降温费、普通病房内设独立卫生间和提供热水洗浴加收的费用,并入床位费,按照病房条件分为带卫生间和不带卫生间的病房床位费。
同时,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六周岁(含)以下儿童手术项目在成人手术标准基础上可适当提高,提高幅度不得超过10%。
此外,放开特需服务及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院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前提下,为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需求,按照国家“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设置规定及诊疗规范开设的特需病房、特需门诊的床位费、诊查费及体现个性化需求、市场竞争较充分的口腔正畸、口腔种植、人类辅助生殖、医学美容、中医推拿、中医综合(不含中医辩证论治)、机器人辅助手术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