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服役"?咸阳湖边健身器材超报废期两年仍在用
咸阳湖岸健身器材超过报废期两年仍在使用,器材厂家称此举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对此,咸阳市体育局表示将尽快维修和更换。声音:
咸阳湖岸边健身器材“超期服役”
近日,网友“刘亚雄Ethan”在微博发帖称,咸阳湖边的健身器材已经远远超过报废年限,提醒市民健身时注意安全。帖子后面附的多张照片显示,一个健身器材的金属合格证上刻着“使用年限:4年,安装日期:2010年9月9日,报废时间:2014年9月9日”,如果按照合格证上的时间算,这组健身器材超过安全年限已有两年多,但是仍在使用。有网友对此发问,“归哪个部门管啊,是不是这个部门工作忙?”
记者了解到,在2004年3月,国家标准委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单杠和双杠安全使用年限为两年;具有转动、摆动或滑动等含有各类活动性零部件的器材,安全使用寿命为4年;其他无任何活动性零部件的稳固性器材,安全使用寿命为6年。根据国家对室外健身器材安全使用标准,到期使用的室外健身器材必须强制性报废拆除。
2月6日上午,在咸阳湖统一广场西边的全民健身示范园,记者找到网友反映的健身器材。一些健身器材由于长期风吹日晒雨淋,已经锈迹斑斑。一组名为“太空漫步机”的健身器材,其合格证上的使用年限为4年,报废时间是2014年10月7日。一个名为“快乐大轮转”的健身器材,使用年限同样为4年,报废时间也是2014年。而一个名为“组合锻炼器”的健身器材,虽然使用年限有6年,但也早在2016年9月30日就到了报废时间。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咸阳湖统一广场东边的全民健身示范园,发现那里的健身器材同样有些破旧,只是合格证上都没有标注安装日期和报废时间。
健身器材也会过期?”采访期间,记者看到一些市民在使用健身器材锻炼,当被问到是否知道这些健身器材都有安全使用年限时,大部分市民都表示不知道。也有市民质疑,既然健身器材早就过期了,管理部门问什么不及时更换,要是市民锻炼的时候出点意外,责任谁负? 咸阳湖岸边竖立的指示牌显示,全民健身示范园的建设单位为咸阳市体育局,东边和西边的承建单位分别是山西奥瑞特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昊康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山西奥瑞特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办事处负责人张先生说,咸阳湖东边的健身器材是2010年10月安装的,2014年就已经到报废期了,此前他们也给咸阳市体育局提醒过两次,但对方也没有要求更换。
武汉昊康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售后人员说,以前的健身器材的使用年限一般都是4年或6年,2011年新国标出台后,所有健身器材的使用年限全部为8年,但在2011年以前安装的仍然按照合格证上的时间报废更换。
“过期使用极有可能伤人。”该售后人员表示,超过报废期限后,健身器材一般会出现管材腐烂和零部件松动脱落的情况,如果“过期”使用肯定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确实已经过了报废期。”7日下午,咸阳市体育局群体科一名工作人员说,平常他们对这些健身器材也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都会及时维修和更换。目前,他们已经通知器材厂家过来检修,尽快制定出报废和更换的方案。但如果要一次性整体报废和更换,资金上恐怕有困难,只能逐步更换。“保留一批,维修一批,更换一批。”9日上午,该科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让器材厂家检修过,准备对于单双杠等一些固定器材暂时进行保留,轻微损坏的进行维修,“太空漫步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器材进行更换。目前,他们已经制定出维修和更换方案,将尽快实施。
唉。这个健身器材太坑了。我去年年底去玩,手都夹流血了。安全隐患很大 那老人孩子去玩就是太不安全了,希望有关部门早日处理 现在很多地方的健身器材都是坏的。没有几个好的,人都不敢玩 这种设备王全安的时候就是要注意,本来锻炼去了。别因为坏的器材在伤了人 任何东西都是有寿命的,还是今早更换 需要检查啊。。 好多社区的健身器材都坏了,没人换,不知该怎么办?我们彩虹老区基本已经全坏了,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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