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ling 发表于 2016-11-17 10:07:20

咸阳男子专抢老太太金耳环,一个多月下手3次



大街上抢夺老太太的金耳环,这样的情景一个多月在咸阳街头上演3次。近日,渭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男子姜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2520元。
(图片来自网络) 
为了筹集毒资,男子姜某于2月13日中午在咸阳一家快餐店门前,趁张老太不备,从身后用双手抢夺走其佩戴的价值1120元的金耳环一对,得手后立即逃离。一周后,姜某用同样的方式,抢夺王老太佩戴的价值1400元的金耳环一对后逃离。  屡屡得手的姜某并没收手,3月31日晚,他又抢夺史老太佩戴的价值834元的金耳环一对。作案后,姜某被在场群众抓获,并扭送给110工作人员。姜某在逃跑中将抢夺的一对金耳环丢弃于绿化带内,随后被公安机关查缴。不过,姜某将之前抢夺的两对金耳环已经出售,所得赃款已挥霍,而史老太被抢夺的金耳环已于4月25日由公安机关返还给本人。   渭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的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构成抢夺罪。其为吸毒违法活动而实施抢夺,在公共场所多次抢夺老年人的财物,应当从重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2520元。

shangling 发表于 2016-11-17 10:07:51

想想都可怕

小商大商 发表于 2016-11-17 10:22:08

丧心病狂

shangling 发表于 2016-11-17 10:22:39

嗯嗯

frogchong 发表于 2016-11-22 22:26:46

判的轻了

shangling 发表于 2016-11-23 09:38:18

frogchong 发表于 16-11-22 22:26
判的轻了

法律常人难以判别

zl568257345 发表于 2017-1-2 17:21:55

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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