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咸阳公安公布异地身份证补换流程(最全、最新版)!
今年7月1日全国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工作正式启动,经过全省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的共同努力,陕西省具备了跨省异地受理的条件,全省共设立跨省异地受理点50个,已开始受理全国14个省、市居民身份证信息和证件制作。“便民政策”只有落实了,才是“真便民”。咸阳公安为了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让大家不跑弯路、节约时间,现将最新异地身份证补换办流程公布如下。
陕西省常住人口并在陕西境内办理居住证明的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地公安局关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换领、补领业务。
[*]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人员;
[*]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人员;
[*]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申领人户籍信息主项与部、省两级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等情形,应回原户籍地进行办理。
[*]携带居住证明(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单、或流动人口登记单等)
[*]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
换领证件,每证收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每证收费40元。
具有陕西省以外其他省份(直辖市)常住人口户籍身份并在我市长期居住或务工的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换领、补领。
[*]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人员;
[*]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人员;
[*]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申领人户籍信息主项与部、省两级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等情形,应回原户籍地进行办理。
[*]居民身份证上加注少数民族文字的暂时不予受理
[*]携带居住证明(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单、或流动人口登记单等)
[*]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
首批跨省受理范围,天津、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重庆、四川、湖北、湖南、上海、河北、广东、吉林(延边自治州,长白朝鲜自治县,前郭尔罗斯蒙古自治县除外)。
秦都区——渭阳西路派出所029-33331782
渭城区——化工区派出所029-33412525
兴平市——东城派出所029- 38832220
[*]换领证件,每证收费20元;
[*]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每证收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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