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启动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 封顶线40万元
8月15日,咸阳市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工作全面启动,保障对象为2016年全市参合农民,大病保险个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大病保险3万元以下报销50% 15万元以上报销90%咸阳市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继续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办,是在2016年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新农合政策报销后,个人年度单次或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10000元(贫困人口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费用高低分段给予报销。分段报销比例为:3万元以下报销50%;3万元至5万元报销60%;5万元至10万元报销70%;10万元至15万元报销80%;15万元以上报销90%。大病保险个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咸阳市卫生计生局合疗办工作人员介绍,为方便参合农民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算,咸阳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工作,并将不断扩大结算范围。实现了全市新农合信息系统与大病保险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咸阳在总结上年度大病保险运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新农合与大病保险相关政策的衔接,确保报销业务规范,数据准确。同时,各相关定点医院积极创造条件,由人寿保险公司经办人员进驻医院,新农合报销窗口与大病保险报销窗口工作人员合署办公,“一站式”经办业务。同时,借助业务信息系统平台经办优势,尽可能取消或减少由参合农民提供的相关资料将陆续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设大病保险报销窗口“目前咸阳市新农合大病保险‘一站式’服务分为两种方式。”合疗办工作人员介绍,一是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当前由中国人寿咸阳分公司在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陕西核工业215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及咸阳彩虹医院设立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窗口,凡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参合患者,出院时在新农合报销同时,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即可在大病保险报销窗口进行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今后,咸阳市将陆续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设大病保险报销窗口。此外,各县市区政务大厅或中国人寿各分支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住院治疗的参合患者,出院后首先在参合地合疗经办机构合疗报销窗口办理合疗报销,然后在大病保险服务窗口进行大病保险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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