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随 发表于 2016-5-20 09:28:00

借红白喜事趁乱“摸鱼” 三原男子进屋盗窃被抓

借着红白喜事的慌乱场面,三原男子张某进屋盗窃,多次作案后被抓获。近日,三原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家中操办红白喜事时人多事杂,场面混乱,张某就是看准了这样的时机伺机作案 。2014年8月,张某开车来到三原县一户人家,他以给主家婚礼出车帮忙为由进了家门。张某趁没人的时候,从客厅西侧的卧室大衣柜内将5000元现金及一对黄金耳环盗走。后经鉴定,被盗黄金耳环的价格为1217元。  过了近一年,2015年5月张某又开始行动。驾车发现有一户人家正在操办丧事,趁无人之机,他进入其邻家客厅的一间卧室,将一部正在充电的手机盗走,后经鉴定,被盗手机价格为500元。
  再次得手后,张某发现这样的“赚钱”方法来钱快。2015年11月,张某驾车途经一药厂,见厂内有人正在操办丧事,于是他趁乱进入药厂职工宿舍盗走现金1000元。一个月后,张某又趁无人之机,用随身携带的梅花改锥将停放的小轿车玻璃砸碎,盗走现金4000元及一条黄金项链,后经鉴定,被盗黄金项链价格为4708元。上述被盗财物已经追回,并退还给了失主。  三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6425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拉鹰 发表于 2016-5-28 19:03:50

趁乱盗窃,无异于趁火打劫,应该依法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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