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沫 发表于 2016-2-2 08:45:14

3月1日起 在咸阳开小饭桌要登记备案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家长无法在工作日回家为孩子做饭,因此学校周边的一些小饭桌就成了大家的首选,但目前的各类小饭桌质量真是参差不齐。近日,咸阳市政府出台《咸阳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小饭桌经营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保证孩子舌尖上的安全。咸阳有247家小饭桌已备案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科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1月1日,陕西省出台实施《陕西省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咸阳按照省上标准执行。去年年底,有效期两年的暂行办法到期,咸阳结合实际情况,首次出台关于小饭桌管理的《办法》。家住世纪大道的吴先生与爱人平时比较忙,没有充裕的时间照顾、辅导孩子,便把孩子托管在小饭桌。吴先生坦言,虽然小饭桌环境还可以,但心里还是不太踏实。得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后,他很开心,“卫生、食品安全各方面能起到监管作用。”据了解,咸阳市备案登记的小饭桌有247家。“目前,有的小饭桌在开办时不了解情况,没有登记备案。”该负责人坦言,监管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未备案会要求登记。然而,个别小饭桌设在居民小区,场所比较隐蔽不易被发现。不过,目前还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问题小饭桌将予以查处“《办法》适用于在咸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小饭桌经营活动的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个人的监管。”该负责人介绍,小饭桌经营者是学生供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小饭桌开办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经营者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在监管方面,食药监、卫生、教育、环保、住建、公安及街道办等部门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对小饭桌经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和造成严重食品安全危害的小饭桌,及时向食药监、教育、公安等部门报告。此外,严格实行食品安全监督公示制度,街道办对小饭桌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并公示检查结果。对群众投诉多、卫生环境差、基本设施不到位、管理混乱的小饭桌经营者,由上述单位联合予以查处。从业者须每年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办法》要求:小饭桌加工经营面积要与就餐人数相适应,有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区和就餐、休息场所。加工场所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就餐和休息场所合计使用面积每名学生不得少于3平方米。不仅如此,厨房要保证上下水通畅,墙面瓷砖到顶,排油烟装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冰箱存放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同时应设专用留样冰箱,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按要求留样48小时。盛装熟食品的容器用前应消毒。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做到日产日清。就餐环境要干净整洁,采光通风良好,设置能满足就餐需要的流水洗手设施。“小饭桌经营及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才能上岗。”餐饮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经营者应立即报告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并如实提供就餐相关情况。如果违反该暂行办法,监管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该《办法》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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