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女子服毒亡留下4个孩子 澳洲华人来电愿捐助
本帖最后由 咸鱼小魏 于 16-1-15 09:22 编辑昨日,报道了彬县女子刘某疑遭到同村村民强暴后服毒自杀留下4个年幼的孩子一事。昨日,不少读者打来电话称,愿意帮助这4名可怜的孩子。也有律师称愿意给这个家庭提供法律援助。远在澳大利亚的读者刘女士说,她是西安人,在当地的中文网站看到华商报的报道后,感到非常痛心。“我也是一个孩子的妈妈,我觉得这4个孩子非常可怜,就想帮帮他们。”刘女士说,她现在正在考虑是捐款还是捐物,但她肯定会通过合适的方式来帮助这4个孩子。陕西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韩朝泽律师则表示,自己愿意给乔某家提供法律援助。对于此案,韩朝泽表示,根据2015年11月6日公安部下发的《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规定,公安机关接报案件后,应及时审查办理,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对于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公安机关各办案警种、部门应当即受即立即办,不得推诿拖延。所以,公安机关不能以案发时间长,取证有困难为借口不登记、不立案和不查办。对于报案不接、接报案后不登记不受案不立案、受案立案后不查办等违法违纪行为,受害人家属可以向纪检监察、督察部门举报,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报案不立案行为,已涉嫌玩忽职守,纪律检察或检察院应根据违法情节及后果,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咸阳市妇联宣教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妇联开通有12338维权热线,24小时提供服务。妇联还建有心理咨询室,有专业心理咨询师志愿者提供咨询服务。建议留守妇女要有安全意识,比如,休息前关好门窗,尽量不要在夜间人烟稀少的地方独行,学习一些简单的防卫办法,搭伴而行等。遇到不法分子不要怯懦,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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