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鱼 发表于 2015-11-11 09:39:13

开车经过渭城区步行区 飞来钢珠击破前挡风玻璃

咸阳的肖女士和男朋友开车行驶中,一个钢珠从天而降打破挡风玻璃,就在他们下车查看时,又有一颗钢珠掉落,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当事人:一颗钢珠击碎车玻璃 下车查看时又落下一颗  “如果打到身上,后果不堪设想。”11月10日,谈起前一天发生的事,肖女士仍心有余悸。肖女士回忆,11月9日下午4时许,她与男朋友开车经过渭城区步行街时,突然一颗圆珠类的东西掉在他们所开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中间位置,“力度挺大,把玻璃击破了。”意识到不对,肖女士男朋友立即将车停在路边,他们俩下车查看,“在车旁边发现了一颗钢珠”。  “隔了一两分钟,天上又掉下来一个钢珠落在地上。”肖女士惊讶地说,庆幸的是钢珠没有打到他们身上,比较坚硬的车玻璃都能被击破,如果打到人头部或眼部,后果真不敢想象。虽然他们在周围寻找了一下,但未找到发射钢珠的人,便开车离开。不过,她想提醒市民,“钢珠的威力很大,希望不要随便射击。”  11月9日下午发生的一幕,恰好被步行街停车的收费窦师傅看到。窦师傅说,事发时,他正在停车位附近转悠,忽然听见“嘭”的一声,这时一辆正常行驶的车停在路边,车上的人说车辆挡风玻璃被击破,随后司机在地上发现钢珠。然而,就在他们说话时,离他们两三米远又掉下来一颗,“威力不小。”
民警:应该是弹弓所击  据肖女士提供图片显示,车辆一块玻璃上确实有明显被击的痕迹,呈白色,与其他完好无损的玻璃形成明显对比,但是面积较小。而另一张图片则是当时打在车上的钢珠。  窦师傅说,他看到钢珠直径约0.5厘米,由于未听到枪声,判断应该是市民打弹弓后落在车上的。“应该是弹弓打的。”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治安大队一位民警看过照片后称,由于当事人没有报案,从图片上看应该不是仿真枪所射击,而是弹弓所打的。近几年,他们也处理过几起市民持仿真枪等管制枪械,但未发现安装钢珠类型的。曾经也出现过门窗被击破的事件,都是用黄豆大小的塑料豆所致,但用钢珠还是第一次。  该民警说,他们曾做过实验,仿真枪可将10米之内的矿泉水瓶击穿。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市民持仿真枪及具有杀伤力的气枪类应全部收缴。尽管弹弓类不属于违禁品,但不提倡持有使用。如果持仿真枪、弹弓对他人身体造成危害,将负法律责任。他们也提醒市民,如果发现身边有人持枪械或对人体危害大的弹弓,可向公安部门举报。  华商记者 薛望


远方的家 发表于 2015-11-11 11:07:20

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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