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咸阳,如何进行微信公众账号备案登记?
本帖最后由 windy北方 于 15-10-14 10:25 编辑根据中省网信办有关即时通信工具信息服务管理和互联网站管理办法及省网信办《关于做好全省新闻资讯类微信公众账号排查登记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我办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闻和资讯类微信公众账号排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登记对象
1、新闻媒体及其内设部门、栏目开设的微信公众账号。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下属机构单位开设的微信公众账号。
3、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开设的微信公众账号。
4、名称中含有“咸阳”或咸阳下辖县区及开设法人主体属咸阳域内的微信公众账号。
二、备案登记要求
微信公众账号备案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单位或组织名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2、组织机构代码(媒体、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
3、运营者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
三、其他事项
11月10日前,微信公众账号运营者(负责人)持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市网信办网管科进行备案登记(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邮箱(xyshlwxxbgs@163.com)。地址:市委1号楼13层10号,联系电话:33329658。
咸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来源:咸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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