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购房租房新便利 单身证明变成“单身声明”了
本帖最后由 windy北方 于 15-10-9 08:56 编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利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职工不存在这种问题,他们只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就行,不涉及单身证明。
终于不再需要单身证明了,但仍然需要提交单身声明。虽然只是一个字的差异,却会带给职工诸多便利。
单身证明变“单身声明”
昨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称,此次下发的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补充通知明确,单身职工在西安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租房提取时,不再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单身人员需要向该中心提供真实可靠的单身声明。
单身职工只需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交证明材料即可:身份证、单身声明、户口簿或户籍信息证明(婚姻状况为未婚)、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身份证、离婚证、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身份证、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利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职工不存在这种问题,他们只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就行,不涉及单身证明。
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现在,在申请租房提取时,除了无需再开单身证明之外,其他的,例如申请时限和提取额度都没有变: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人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租住商品住房时,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三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伪造证明材料将被追责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特别强调说,职工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伪造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追回骗提套取资金,视情况取消职工三到五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身声明格式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码)声明:
1.本人目前婚姻状况为单身,未在任何地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本人向贵中心出具的各项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3.本人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对由此引起的系列问题负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字)
年月日
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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