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墙体现大洞 4万余货款丢失
9月19日一大早,咸阳市秦都区团结中路一商店店主报警,称其商店内一侧墙体被凿穿,原本存放在收银台下的四万余元货款丢失。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警大队广场中队接警后,展开侦查和走访工作。
侦查走访后,广场中队中队长卜健发现,被盗的商店与另一家正在装修的店相邻,这家装修店大门玻璃被砸穿,穿过店面,库房内一侧与商店相邻处的石膏墙上有一个直径约1米的洞,透过洞可直接进入被盗商店。
同时,经被盗商店店主和营业员清点,店内商品并没有被盗,仅存放货款的铁匣子失踪。为此,警方初步判断,此案系熟人作案,嫌疑人对商店和周边店铺设施构造较为熟悉。
无视商品直接抱走存钱匣
被盗商店监控视频显示,9月19日凌晨2时56分,一名体型微胖、寸头、30余岁的男子戴着手套从墙洞处进入店内后,弯腰径直走到收银台前,用一把疑似剪刀的工具开始撬柜台机下的箱子。撬了一分钟,没有撬开箱子,又转身用钥匙打开收银台的抽屉,不过,抽屉内仅有少量零钱,男子放弃。2时58分,男子再次返回收银台,站起身用力拉扯柜台机下的箱子,最终将一个笔记本大小的铁箱子抽出抱在怀中,离开。
据广场中队民警调查,被盗商店内有四台柜台机,事发后,其中两台未发现被撬痕迹。平日里,商店主每隔三四天将货款存一次银行,其余时间,所收货款全部放在柜台机下的铁匣子里。后经商店主和营业员辨认,嫌疑人系曾为商店负责配送货物的何某。之后,警方将其上网追逃。
自称为报复前妻后弄“跑路”钱
9月22日晚,民警在秦都区人民西路一宾馆将嫌疑人何某抓获。经查,何某今年30岁,秦都区人,2002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9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何某向华商报记者描述,由于自己系二婚,目前有两个孩子,一个为前妻所生,由于再婚后,与前妻存有债务纠纷,前妻经常来家中找自己,此举一度令再婚妻子心生怨言,经常说出“和我离婚”的话。
“我当时就想着弄些钱,把她(前妻)报复一下就离开咸阳,就是为了弄一些路费。”9月23日,何某称,由于被盗商店自开业以来,他一直在那里打工,因此熟悉商店构造的薄弱处。盗窃后,何某乘车前往咸阳市森林公园,将铁匣子砸开,将所盗现金收集后,将铁匣子扔向渭河。
目前,何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秦都分局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