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59岁老汉一拳“打死”他人 获刑一年半赔偿15万
村民之间因口角动手,59岁的罗某一拳打中同村村民杜某面部,后杜某在回家路上倒地身亡,经法医鉴定,杜某系心脏病发猝死,而生前所受外伤是其诱因。日前,咸阳市秦都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去年6月8日上午7时许,咸阳秦都区双照街办夏家寨村59岁的罗某,在村道上遇见同村村民赵某,因想起2013年赵某在村上砖厂骂自己的事,就上前质问赵某,随后与赵某发生口角撕扯,在撕扯过程中赵某的丈夫杜某赶来,双方继而动手打在一起。
据罗某到案后供述,他上前质问赵某时,双方发生口角,赵某拽住起衣服,在他身上乱抓,气愤之下就打了赵某一巴掌,后赵某的丈夫杜某过来帮忙,撕扯中打了他一耳光,情急之下他左手顺手一拳打在杜某脸上,后杜某的大儿子赶来将双方拉开,杜某随后被大儿子拉回家,至于杜某是怎样晕倒身亡的,他自己并不清楚。
公安机关查明,杜某被打后,在走到儿子家门口时晕倒,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经西安交通大学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杜某系身患先天性多囊肾激发高血压性心脏病猝死,生前所受外伤是其死亡诱因。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罗某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并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15万元,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来源:咸阳特快 作者: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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