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y北方 发表于 2015-6-15 12:17:57

亲们,见过离婚还要交“见证费”的吗?

    6月10号下午3点,长武县的范师傅和妻子去离婚的时候,碰到了一件离奇的事情。他们去了当地司法局办理离婚手续,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曹律师让他和妻子两人每人交500元的“见证费 ”,离婚双方各500不开发票。范师傅说:“他让我们去了他的租住房,先交钱后写离婚协议。当时着急离婚,就么多想,后来想想觉得有问题。”    大家说说律师的这种做法有没有问题?



A1小白菜 发表于 2015-6-15 14:59:48

据长武县纪委消息:近日,长武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曹斌灵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windy北方 发表于 2015-6-15 21:50:45

A1小白菜 发表于 15-6-15 14:59
据长武县纪委消息:近日,长武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曹斌灵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世风日下,顶风作案不太好呀。。

A1小白菜 发表于 2015-6-16 11:24:27

咸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回复说:如果没有走援助程序的话,收费是合理的,他们管不着,
我疑惑的是,为什么在上班的时间可以在租住屋里办理协议,那国家给予的时间为自己赚钱,而且换不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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