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将选聘7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
近日,陕西省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出炉,全省将选聘79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咸阳市13个区县有78个名额。选聘程序从4月中旬开始,其中网上报名时间到4月17日截止。选聘对象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据悉,此次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在2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4月12日)。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受院(系)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三好学生”。户籍在陕西省(公告之前已正式落户),或陕西生源,或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有各类考试作弊行为者,不得报名。本次全省共选聘792名,咸阳市共有78个名额。其中,秦都区5人、渭城区5人、兴平市7人、武功县5人、三原县5人、泾阳县5人、乾县5人、礼泉县5人、永寿县5人、彬县10人、长武县8人、旬邑县5人、淳化县8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考研可享受初试加分在任职和待遇方面,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期2-3年,视情况安排相应职务。据悉,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2.8万元,其中到艰苦边远县(区)农村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领取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县(市、区)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并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和女性生育保险。同时,到村(社区)任职满1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其中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为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值得注意的是,服务期满、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报考研究生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初试加分政策。4月17日前考生可上网进行报名选聘程序方面,4月13至4月17日为网络报名时间。考生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或陕西党建网进行报名。最终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咸阳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介绍,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提供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选聘过程中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本次选聘不指定或出版发行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各级组织部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考试有关的辅导培训班,请考生勿轻信广告宣传。报名过程中考生有疑问可拨打029-3319302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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