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柒11 发表于 2015-4-7 09:09:14

真爱!咸阳一男子入室盗窃将首饰送女友

  泾阳一名男子入室盗窃大量财物后,把电脑、手机变卖,却将首饰送给女友。日前,这名男子被泾阳警方抓获,赃物一并追回。
  今年2月的一天,陕西省泾阳县三渠镇一村民刘某向泾阳县公安局三渠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存放在租住房内的金首饰被盗。民警结合现场勘查、走访、调取监控分析,发现镇上一名为史某(男,31岁,无业)的村民,当时出手大方,频繁变卖笔记本电脑、金银首饰换钱,且驾驶了一辆与案发现场同品牌的越野车。

  民警核查史某活动轨迹发现,其行为与案发时间基本一致,3月6日,警方在泾阳县泾干镇一村中将史某抓获。

  史某到案后,对自己盗窃刘某出租房的金首饰犯罪一事供认不讳。讯问过程中,民警发现其言辞闪烁,遂意识到他可能还有公安机关未掌握的违法行为。3月11日,民警在史某住宅内当场搜出4台笔记本电脑、2台平板电脑、2部手机、玉石挂件少许。与此同时,公安机关说服史某女朋友王某,主动上交史某给送给她的笔记本电脑一台、银手镯一个。

  鉴于案情较大,泾阳警方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专案组成员对扣押的5台笔记本电脑、2个平板电脑、2部手机全面进行了数据恢复,通过110接处警记录,查阅比对,调查走访周边乡镇,先后确定了泾阳县医院医生岳某某、杨某某,中张镇政府综合办黄某某、石羊集团(永乐)工人李某某、泾干镇西关村九组杨某某、陕西恒升添加剂有限公司郭某某为被盗笔记本电脑失主。

  之后,专案组成员又结合史某驾驶的越野车行车轨迹寻找相关证据。3月31日,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史某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其从今年1月份至3月份,在泾干、中张、三渠等乡镇入室盗窃电脑、手机、金银首饰、玉石挂件等物品7起(价值3万余元)的违法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已逮捕,相关赃物警方正在联系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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