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甲 发表于 2015-1-19 10:52:57

长武3个村干部拖欠一饭店2万余元无人结

  面临卸任的签字人,以“吃饭是村务行为”拒绝结算,新上任的人又称与自己无关。3个村的村干部签下的账单,却无人结账,这让在长武县冉店社区经营了八年饭店的韩先生一筹莫展。

  2007 年,韩先生在长武县冉店社区(原冉店乡)街道经营了一家饭店,2010年至2014年底,原冉店乡冉店村、崔家门村、礼村3个村的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等人先后吃饭赊账且签下单据。如今,不少村子面临换届或已换届,韩先生担心换届后影响欠款的结算,自去年底开始向各个签字的人讨要欠款,十余天来,其一直在 3个村子间往来,不料,当初签字的村干部要么面临卸任,以“吃饭是村务行为”拒绝个人付款,要么已卸任,称账单已移交至新一届干部,新上任的村干部又称与自己无关。

  “当初赊账的时候都是口头说好,年底拿账单在村上换欠条,村上经乡上审批后,再给我们结款换走欠条。往年一直都挺好的,关键今年换届,我担心换届后影响账务,就去要账了……”韩先生说,如今,面临卸任的村干部拒绝个人付款,新上任的村干部以“前任欠的账”自己无权处理。

  昨日,韩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冉店村、崔家门村、礼村3个村的村干部吃饭后签下的单据,其中冉店村党支部书记吴某某于2012年至2014年签字的单据共消费22486元;村主任于某某于2010年2月5日签字的单据消费578元;崔家门村原党支部书记崔某某于2011年至2012年签字的单据消费 2084元;礼村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于2012年签字的单据消费867元。

  冉店社区冉店村原党支部书记吴某某说,欠款的单据确实是自己签下的,2008年自己任冉店村党支部书记,去年底已卸任。“这些字据我都承认,但这是我当书记时为村里干事时欠的账,又不是我个人行为。再者,我已经自掏腰包为韩师傅结了部分欠款,现在也无能为力。”吴某某说,自己任冉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不时有上级各个部门来村里检查工作,吃饭接待也是工作的一部分。与吴某某说的一样,崔家门村原党支部书记崔某某说,由于当时村上的接待工作,欠下韩先生的饭钱,不过后来换届时,自己已经将账单交至新一届村干部。至于这届村干部没有向韩先生结算欠款的原因,其称,村里没有钱。

  昨日下午,记者将3个村的村干部拖欠韩先生饭店欠款一事,反映给长武县冉店社区主任巨伟。巨伟表示,按照乡上规定,村干部公务消费时,须“双审双签”,即任何账单必须由村主任与村党支部书记两人共同签字相互审核,而韩先生手中不少单据仅有一人签字,这意味着一人签下的字据的用途,到底是个人行为还是村务行为已无法核实。目前,韩先生仍在三个村子间奔波,他称会将此事向上一级部门反映。

大表哥 发表于 2015-1-21 10:55:13

第几次看见这样的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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