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试营运遇不文明现象 咸阳自行车很“受伤”
目前,市委市政府决策实施的惠民工程项目——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进入试运营阶段,在为街头增添了一道风景线的同时,也赢得了市民的喜爱。但部分市民对待公共自行车也不太友好:损坏租车点设备、占用停车位等,影响了公共自行车的正常营运。对此,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机动车辆占用公共自行车位
12月23日,记者在抗战路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看到,多辆私家车随意停放在公共自行车站点的人行道旁,部分私家车还停放在站点紧靠锁钢柱附近,影响自行车出入。记者还注意到,私家车随意停放的人行道位置没设停车位。在渭阳西路公共自行车福园广场站点,私家车占用没有增设停车位的人行道,使得公共自行车无法正常停放。
现场一位机动车辆停放点管理员证实,公共自行车站点被占用的情况确实存在,由于该站点位于一家购物广场周围,前来购物的市民多、停车位紧张,就会有人打公共自行车站点的主意,还有一些市民想省下机动车辆保管费,故意将私家车直接停放到公共自行车站点。
部分公共自行车站点设施遭人为损坏
除了停车位被占用的情况,部分租赁点的设施也因少数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而“受伤”。在沈家小区站点,公共自行车站点的一个锁钢柱表面损坏,用于显示周边租赁点状态的屏幕有不少划痕,旁边的按钮上还粘有一些黑色的不明物质,锁柱金属外壳已被硬物敲出了一个坑,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确定属于人为破坏,执法人员介绍,公共自行车、锁柱以及服务管理箱等都是比较精密的设备,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容易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甚至造成损坏,导致租车者无法顺利租还车辆。
住在附近的李女士对记者说,少数市民损坏站点设备,实在不应该,希望市民及管理单位更好地维护这项惠民工程。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杨拓社说,所有公共自行车站点都是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的,属于公共区域,周边的私家车停放区域早已废除,私家车随意乱停放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对这些车主进行教育、告知,将依法对公共自行车站点周边乱停放的机动车车主及部分占道经营摊贩处以相关处罚,对随意损坏公共自行车站点设施的,责令其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来源:咸阳日报-咸阳新闻网)
早都说了,这不行。偏偏不听。非要拿纳税人的钱来做实验。杭州的公共自行车租赁早都证明是失败的,还跑到杭州取经。公款游玩吧!其他的咱先不说,就自行车放到露天里,要不了一年风吹雨打就坏了,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脑残吧! 要想鼓励大家出门骑自行车,其实很简单。没必要这么劳师动众的。只需要政府强制要求每个小区建立自行车存放处,市区内公共地方多设置自行车存放处,而且是免费的。存放保管员的工资统一纳入财政。这招比弄公共自行车租赁效果好多了。 无量欢僖缘 发表于 2014-12-24 11:53
要想鼓励大家出门骑自行车,其实很简单。没必要这么劳师动众的。只需要政府强制要求每个小区建立自行车存放 ...
好招,不错啊,再把私家车停放收费增高些最好。。 西安公共自行车的运作也很失败,浪费了很大的社会资源。 公共自行车押金高,后面没有后座啊、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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