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卫生局出台两项关于新农合的新政策正式实施
本帖最后由 渭阳路路长 于 2014-10-14 08:43 编辑22种大病>>
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症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药性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
本月起,咸阳市卫生局出台的两项关于新农合的新政策正式实施。今后乳腺癌、终末期肾病等22种大病报销正式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障范畴,省市定点医院住院医药合规费用补助比例统一提高到70%。此外,新农合对住院病人技术转诊管理也更加规范。
省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15%
今年10月1日前,新农合只对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进行大病保障,其他疾病暂时无法享受到此政策。
为提高咸阳市新农合保障水平,从10月1日起,咸阳市将国家卫计委规定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症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药性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22种大病报销全部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障范畴。省市定点医院住院医药合规费用补助比例统一提高到70%,县内定点医院仍按照县内现行的定点医院补助标准执行。
10日,咸阳市卫生局合疗办主任池军文介绍,过去,这22种疾病中除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以外的病种,在省二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为65%,3级为55%;市2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为70%,三级为60%。“由于此类疾病的患者多在省三级医院就诊,所以此次启动的22种疾病大病保障在省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了15%,这将进一步缓解农村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遏制参合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发生。”
新农合转诊不再经过经办机构
此外,为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规范全市新农合技术转诊工作,推进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格局,10月1日起,市卫生局实施了《咸阳市新农合住院病人技术转诊管理办法(暂行)》。改变以往参合患者转院还需经过当地经办机构的情况,直接由具有技术转诊资质的二级医疗机构负责办理辖区参合农民技术转诊工作。
办法规定,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在本县市区境内确定不少于2所具备技术转诊资质的二级医疗机构,作为本县新农合住院病人技术转诊医疗机构,负责办理辖区参合农民技术转诊工作。“过去,参合患者需要转诊还需通过当地经办机构,非常不便捷。此次出台的技术转诊管理办法,明确了由医疗机构从技术层面确定病患是否需要转诊,要求经办机构不得再参与转诊审批。”池军文说。
办法规定,咸阳市境内参合农民在转省级定点医院及市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必须在县市区确定的技术转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证明。若参合患者未办理技术转诊入院的,出院时新农合报销比例在原规定比例的基础上降低30%进行报销。如市三级医院规定比例为60%,未经技术转诊的按30%比例进行报销。
“该政策的实施,既实现了科学合疗分流住院病人,提高各级医疗资源利用率和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又尽量方便参合农民住院就诊和合疗报销。”池军文说。
好消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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