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指数“爆表”单位可调整上班时间
预警分三个等级,I级预警最高 具体怎么限号,由各市(区)自己制定细则 当预测某一市(区)空气质量指数≥500时,发布I级预警,企事业单位可调整上下班时间极重污染天气I级预警(空气质量指数≥500,即“爆表”)时,幼儿园、中小学停课,机动车限号,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并从即日起实施《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称《预案》)。 首分城市、区域、全省三层预警 据了解,《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工作,旨在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省、市(区)政府都要设立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全省按照污染控制分区,统筹实施区域预警、响应,按照污染范围,首次分为城市、区域、全省三层预警,又根据对应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对应Ⅲ级、Ⅱ级、Ⅰ级预警。 首设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随着《预案》的实施,省政府首次设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该指挥部由分管副省长任总指挥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任指挥长,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21个单位为成员单位。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主任由省环境保护厅分管副厅长担任。 应急期间抽查机动车限行措施 《预案》要求,全省各级环境保护、气象部门应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向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报送信息。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环保、气象部门要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及时向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报送信息。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应急期间于应急终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重点检查各市(区)预警信息发布、机动车停驶限行、重点企业限产限排、停产停排、道路保洁、停止施工与拆迁、禁止露天焚烧和明火烧烤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I级应急响应时,企事业单位须采取弹性工作制,可以根据气象条件,将工作日挪一挪,或将上下班时间适当调整。 鼓励公众举报并给予适当奖励 《预案》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利用网站、12369环保热线、环保微信等公众监督平台,鼓励公众对各类大气污染源预警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对提供准确重大线索者给予适当奖励,对散布谣言并造成恶劣影响者追究责任。 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各市(区)应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总结报告,并对预警信息准确性、应急预案实施的有效性等问题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 全省各级政府要加快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设省级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和预报预警平台,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级的相应平台。 《预案》从颁布之日起实施,原《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的通知》从即日起废止。 ■名词解释 AQI:即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指标。 ■相关链接 西安极重污染日去年至今有9天 《预案》实行后,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多大影响?AQI≥500的日子多不多?华商报记者梳理了一年多来所有日均值数据,发现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西安AQI≥500的日子共有9天。去年12月4天,去年3月3天,去年与今年大年初一(2月10日、1月31日)各1天。由此可见,够得上发布Ⅰ级预警的极重污染日并不多,也就是说未来启动Ⅰ级预警的机会也不会多。 华商报记者 郭晓蓉 ■了解一下 预警等级怎么划分? 《预案》将我省划分为三个区域。关中地区: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陕北地区:延安市、榆林市;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市。 其次,按照污染控制分区和污染范围,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城市预警、区域预警、全省预警。同时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预警、Ⅱ级预警、Ⅰ级预警。 当预测未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环保、气象部门应加强监测频次,经会商达到下面所列的预警条件时,要及时将预警信息报送市级或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当达到城市预警条件时,由各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本市(区)预警信息,同时上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达到区域预警条件时,要由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 预警响应的降级或解除也是同理,由环保、气象部门根据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预报信息,组织会商,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的现状、潜势,当不满足已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向市级或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报送预警降级或解除信息。同样,城市、区域和全省三种预警的解除方式也有具体的规定。 ■城市预警情况下 Ⅲ级预警:经预测,某一市(区)将发生连续3日AQI>200,但未达到Ⅱ级、Ⅰ级预警等级时,发布该市(区)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经预测,某一市(区)将发生连续3日300<aqi<500时,发布该市(区)ⅱ级预警。</aqi<500时,发布该市(区)ⅱ级预警。 Ⅰ级预警:经预测,某一市(区)将发生1日以上AQI≥500时,发布该市(区)Ⅰ级预警。 ■区域预警情况下 Ⅱ级预警:经预测,关中地区三个及以上相邻市(区),陕北地区两个、陕南地区两个及以上相邻市将发生连续3日300<aqi<500时,该区域发布ⅱ级预警。</aqi<500时,该区域发布ⅱ级预警。 Ⅰ级预警:经预测,关中地区三个及以上相邻市(区),陕北地区两个、陕南地区两个及以上相邻市将发生1日以上AQI≥500时,该区域发布Ⅰ级预警。 ■全省预警情况下 Ⅱ级预警:经预测,关中地区三个及以上相邻市(区),陕北地区两个、陕南地区两个及以上相邻市同时将发生连续3日300<aqi<500时,发布全省ⅱ级预警。</aqi<500时,发布全省ⅱ级预警。 Ⅰ级预警:经预测,关中地区三个及以上相邻市(区),陕北地区两个、陕南地区两个及以上相邻市同时将发生1日以上AQI≥500时,发布全省Ⅰ级预警。(来自华商网) 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预警与响应同步启动或解除。 Ⅲ级应急响应
儿童、老人等易感人群应留在室内 1.启动健康防护措施: (1)媒体、通信公司等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各级宣传、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媒体、电信运营商及省内重点门户网站等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以下建议信息: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2)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止运行;有关部门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检查频次;未配置脱硝设施的燃煤发电企业需限产;燃煤发电企业需确保达标排放。 (2)机动车减排:主城区实行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在督导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的基础上,再停驶30%公务车。停驶公务车车牌号及时报交管部门备案,并停在所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3)防止扬尘:①各级住建部门督导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围挡、覆盖等各项防尘措施,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2次/日)。 ②在保障道路安全行驶前提下(气温0摄氏度以上时),市容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机扫、冲洗作业频次(3次/日以上)。 (4)其他措施:①严禁秸秆焚烧、烧荒以及树叶、垃圾焚烧等行为。②督促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停业。③严禁在主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④严禁明火烧烤、垃圾焚烧等行为。 Ⅱ级应急响应 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 停驶50%公务车 1.要启动的健康防护措施: (1)发布健康防护警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2)停车超过3分钟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3)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4)减少用电量,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5)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6)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7)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方面:①2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止运行,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检查频次;②各燃煤发电企业(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对未上脱硝设施机组,强制使用优质煤;③国控、省控和各市(区)重点大气污染源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30%;④所有水泥粉磨厂(站)停止生产。 (2)机动车减排:主城区实行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在督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的基础上,再停驶50%公务车。停驶公务车车牌号报交管部门备案,并停在所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3)防止扬尘:①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作业,工地采取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②日常道路保洁增加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3次/日,温度零下时除外)。 (4)其他措施:①禁止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等行为;②关停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③严禁在主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④严禁明火烧烤、垃圾焚烧等行为;⑤根据气象条件采取气象干预措施;⑥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I级应急响应 幼儿园、中小学停课 机动车限号 在执行II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辖区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 2.社会车辆在主城区每日限行两个尾号; 3.国控、省控和各市(区)重点大气污染源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50%; 4.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 5.各级政府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暂停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生产。 进入全省或区域应急响应状态时,省内或区域内各市(区)应按预警等级执行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其中,对涉及到公众日常生活和区域交通运输的应急响应措施,如健康防护提示、学校幼儿园停课、机动车限行等,按照本地实际污染等级执行。 相关新闻 西安应对雾霾天 道路每天至少冲四次 )西安市市容园林局近日发布应急响应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开展大冲洗活动,各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一二类道路、快慢车道和人行道进行集中冲洗,每天冲洗不少于四次。对辖区内车辆无法实施作业的路段,要组织人员进行人工擦洗。 市容园林局要求,严把出土工地出入口源头关。硬化出入口道路,安装全自动冲洗设备,未安装的出土工地严禁清运建筑垃圾,充分利用各区视频监控平台,对出土工地车辆冲洗、装载和现场监督员在现场履职等情况,进行不间断的远程监控。 各运输企业要组建自查自纠队伍,配备自查车辆和人员,每晚对承运工地和途经路段进行巡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从严从重打击工地未经申报作业,雇请无资质车辆和未申报车辆参运行为(来自华商网)
学习了解! 现在都是私企,谁还管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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