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咸阳各医疗机构先救人后申请基金
近日,咸阳市6部门联合制定了《咸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全市各医疗机构对收治的因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负担能力的患者,所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可以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急救费用过去多由医院承担
在过去,人们经常能在新闻中看到,在全国范围内都出现过需要医疗急救的病人,因为没有身份,没有钱,个别医疗机构拒绝为其施救,造成了明明人在医院却得不到医疗救治,以致出现死亡的情况。近几年,在咸阳市卫生局的要求下,咸阳各大医院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确实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负担能力的患者。由此产生的费用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给医疗机构的发展造成很大压力。
9月11日,根据咸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疾病应急救助能力,保证对需要紧急救助但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的患者实施快速、高效、有序的医疗救助,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咸阳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咸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该细则适用于全市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收治的因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负担能力患者所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可以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
“该细则的救助对象主要包含两类人群,一是无身份无支付能力的人;二是有身份,但确实无支付能力的人。”8日,咸阳市卫生局应急办主任武志强介绍,细则中规定,在咸阳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为救助对象,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武志强说,救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未参加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没有事故责任人,或不能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助基金、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等渠道支付费用的患者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救助。
医疗机构先救助后申请基金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急重危伤患者实施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武志强说,另一方面,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经查实身份、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实施救治中,需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合理用药,合理施治,防止过度医疗,杜绝骗取和套取救助基金行为。
“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来源主要有两方面,政府投入和社会募捐,而前期咸阳市政府已列支50万元,后期还将增加投入。”武志强说,为了保证基金的高效安全地使用,《细则》中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由收治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时填写《咸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报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审核,确认患者身份。
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对医疗机构提交的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在公安机关、民政、人社等有关部门协助下核查欠费者的身份、有无负担能力等基本信息。以及是否存在责任人、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等正常支付渠道。
最后,市卫生部门每季度会组织财政、公安、民政、审计、人社部门,召开一次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联合审批委员会专题会议,对医疗机构所报资料进行联合会审。经查验对符合条件无异议者,在联审后15个工作日内将核准的救助患者医疗费用直接拨付至各相关医疗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据悉,咸阳市此次细则的制定实施,是按照国家医改的要求,根据陕西省统一的规定进行的。先救人后申请基金的模式,不但可以做到让人人得到医疗救助的目标,而且也缓解了医疗机构垫资的压力,有了制度化保障。
华商报记者 宋雨浓 便民举措赞一个! 便民举措赞一个!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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