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食协:金龙鱼等产品转基因标识合规 (生活息息相关)
2014年09月18日近日有媒体报道,市场上金龙鱼等品牌转基因食用油普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已有多名律师向全国多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商家“欺诈”。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向媒体提供的声明称:经查益海嘉里等食用油生产企业,其相关产品标签的转基因标识确实是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国
家规定要求做到了:紧邻配料标识转基因相关内容,颜色与配料内容相同,并且以“大豆油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等方式标示了转基因原料。此外,上述公司在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时,按照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要求提交了转基因产品标签标识,也都通过了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取得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
目前正在积极备战亚运会的林丹也向媒体表示:“代言金龙鱼的广告并不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据我了解,金龙鱼曾是中国女排主赞助商、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1年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粮油独家供应商,这么多高平台都选择金龙鱼,我信赖金龙鱼。”林丹透露:“我和家人一直都在使用金龙鱼的食用油,同时还用金龙鱼其他粮油产品,其中也包括转基因原料的。”
益海嘉里公司也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来声明:一贯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产品的标识也完全遵循了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
公司采用转基因原料生产的产品,其产品标识符合农业部制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的要求,该标准明确规定了转基因标识的位置及字体大小等内容,关于标识位置,该标准要求转基因标识应当放在紧邻产品配料表的位置;关于字体,该标准要求字体高度不小于1.8毫米。
公司产品的标识只能并且已经完全按照前述要求进行标注,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北京奥运会及深圳大运会,金龙鱼分别作为独家食用油和粮油供应商进行了产品的供应;同时,林丹家庭作为金龙鱼的代言家庭,家中也食用金龙鱼的粮油产品。因此,益海嘉里认为林丹夫妇代言的金龙鱼产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也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的会长王瑞元也表示,转基因原料生产的产品国家强制规定必须要有标识,关于标识字号只要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就没有问题。至于应该标识在什么位置、哪个位置可称醒目,没有规定。
据《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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