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韦顿 发表于 2014-7-17 10:02:56

秦都50万元奖励调动群众监督食品安全

本帖最后由 埃韦顿 于 2014-7-17 10:04 编辑

  近日,在秦都区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上,一项涉及老百姓“舌尖安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正式通过审议开始执行。该区设立50万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资金,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这也标志着该区食品监管模式由政府监督向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携手共管的机制转变。
  全方位监管,举报监督无死角。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秦都在探索食品监督新机制中,设立专项资金50万元,重奖线索举报人,激发群众共同监督。该区《奖励办法》共分为二十一条,对举报类型、奖励范围、奖励级别、兑现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说明,10个职能部门举报电话分别在区政府网站以及各类媒体进行公布。为鼓励群众进行无缝隙、全方位的监督,该区对营业证照、滥用添加剂、检验检疫、以次充好等14类近百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明确规定,方便群众监督。在举报方式上,采取实名、匿名相结合,在违法案件和举报线索调查处理完毕后,接到《举报奖励通知书》30日内,举报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匿名举报的6位密码,到相关部门领取奖金。对于媒体举报也在该区奖励之列,凡是媒体在公开报道前提供案件线索或者协助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

  重奖严罚,双向筑牢防护网。该区将举报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举报指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的违法事实并能够提供关键证据和票据,同时积极协助案件的调查,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二级举报指能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的违法事实并已掌握部分现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并协助案件调查,经查证,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三级举报指已取得部分重要证据,但尚未对违法事实进行直接核实,仅提供查办线索,未配合案件调查,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一级举报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奖励;二级举报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奖励;三级举报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元奖励;对举报生产经营有毒有害或给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并查实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奖励。在加大群众监督的同时,对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行为也进行严厉打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长期执行,奖励机制制度化。该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要求监管部门立即受理并开展查处,并在15日内办结,同时,在处罚决定生效起20个工作日内发出《举报奖励领取通知书》或者《不予奖励通知书》。为了确保奖励制度的延续性和连贯性,使群众监督长效化,该区《奖励办法》将在5年内长期执行。


大脸猫123 发表于 2014-7-17 10:12:03

有奖励才有动力

疯狂老鼠2013 发表于 2014-7-17 23:18:38

全国都开展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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