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阳路路长 发表于 2014-5-13 13:17:43

男子被执法人员“锁喉” 交通局副局长被行政警告

       5月11日,本报报道蒲城男子李先生驾车途经泾阳时,遇两名交通执法人员罚款,争执中,又被执法人员卡住喉咙。昨日,泾阳县交通局作出回应,涉事的两名队员已被处分,相关责任人也一并进行了处理。  9日,一则名为“泾阳县交通局执法人员强行拦车并出手打人”的帖子,在华商网论坛引起热议。帖子附带的照片显示,一名身着执法制服的男子,用胳膊勾住一男子脖子。10日,记者获悉,当时执法人员要没收李先生的驾照和行驶证,而后双方起争执引发肢体动作。11日,此事经本报报道,引起泾阳县委、县政府重视。泾阳县委宣传部表示,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昨日,泾阳县交通局回应称,11日中午,局党委书记带领相关人员前往蒲城,当面向李先生道歉,并对涉事的运管所运管员张某(用胳膊勾住李先生脖子者)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另一名临聘人员任某给予解聘处分;对运管所稽查大队五中队长郭某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运管所稽查大队长夏某给予记过处分。同时,泾阳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给予泾阳县交通运输局主管副局长王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运管所负责人白某某行政记过处分,并对交通运输局局长黄某某实施训诫谈话,责令交通运输局局长黄某某代表交通运输局登门向当事人当面道歉,消除影响,并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华商网咸阳特快 记者 赵方)

无量欢僖缘 发表于 2014-5-13 18:52:48

又是看望又是临时工,还是原来的讨论,还是熟悉的手段

渭阳路路长 发表于 2014-5-14 08: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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