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咸鱼网小编 于 2014-5-12 17:12 编辑
今天在"小四川福园店"吃中午饭,12点20进店点菜,三个人点了四个菜,直到13点20吃完饭,其中的一个菜还没上,期间我们催促了几次,服务员都以"已经做了,马上上菜"为由敷衍我们,直到我们说要买单后,最后一个菜才端上来,而且服务员态度强硬地问"是否给我们打包?",在我们严词拒绝、据理力争后,又说可以退。
可是又过了一会儿,她和一个主管模样的人过来说"不能退",非要我们打包,我们不同意,她们态度非常恶劣,不知道在和哪个高级主管讨论过后,才同意给我们退菜,但是其中一个女主管说了一句狠话:"以后你们三个不要再来了,我们不招待。"
在我要求开发票时,前台对我们爱理不理,只顾招待别人,还把没有盖公章的、快要作废了的手撕发票仍给我们。 在我们快出门时,他们店的2个主管和4个服务员站在店门口两侧,其中一个对我们说:"下次不要再来了,我们不欢迎你们。"然后又对别的服务员说:"记住了吗?记住了就下去吧!"我说:"需要照相吗?记得住吗?"开始的那个服务员说:"照呀。",我说:"那赶紧照,我等着呢。",那个主管就说:"快走吧!以后不要来了。我们店不欢迎你们。"
并不是他们家的菜有多么好吃,只想知道,他们不让我们再来,凭的是哪条法律?只想知道,消费者的权利和尊严是可以这样被店家践踏吗?我们去他们店吃饭,又不是乞讨,需要被这样歧视吗? 求天理!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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