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消费心愿漂流瓶,擦亮消费的蓝天!
本帖最后由 咸鱼网小编 于 2014-3-10 17:01 编辑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咸鱼网13城将举办”收集消费心愿漂流瓶”活动。
现面咸鱼网13城网友征集相关维权、投诉话题,我们会将部分热点话进行讨论,帮您维权。同时,您也可以在此与我们畅谈您的消费期望和心愿。
从今天起至3月15日,“3.15心愿”开始征集。大家可以把自己的心愿通过发帖的方式讲出来,或许得到更多人的共鸣。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的蓝天,我们一起擦亮。
网友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进行投诉、畅谈消费心愿:
1、直接在本帖下方回帖。
2、微信关咸鱼网微信公众号"13城”或扫描二维码,发送投诉举报信息。活动奖励:为了鼓励网友积极参与,凡是发布消费心愿瓶的朋友均可获得金币(1-5个)。
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咸鱼网13城与你一同捍卫我们的权益。
让3.15这样的节日越来越少!
我只希望咸阳的出租车行业越来越规范化! 晚上能挡到车,少一点拼座,少一点黑司机!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啥时候能解决? 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只是人的判断准则……
我在说什么…… 诚信交易,公平买卖,才是王道! 权利、责任、义务明确。公开,透明,有结果,良性循环。 希望咸阳公交能用上和西安一样的公交卡 南洋维也纳花园住宅小区位于咸通路和建设路十字西北角(原七里铺村),先建设竣工和即将竣工的有一期工程的1.2.3.5楼号,目前还有正在建设的二期工程。1.2.3号楼按照合同规定是2013年8月31日交房,如果延期交房按照每天万分之一赔付违约金。2013年12月开发商通知我收房,我到售楼部要求去看房,售楼部说必须先交钱办手续,然后才能由物业公司带上去收房。当时水也没有通等各种现况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交房条件,更重要的是,他们延迟了四个月,却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每天万分之一赔付,而是在没有和业主沟通的前提下单方面决定赔付业主6个月的物业费。我房子总价是350000元多,按照合同规定每天至少要赔付我35元,一个月也要1000元,四个月4000多元,半年的物业费不到1000元,因此我拒绝收房。一直拖到上周,开发商也没有要和业主沟通的意思,明说我就这么陪,爱要不要。因为在外面租房的压力比较大,我无奈之下只有收房了。在3-15来临之际,希望我的遭遇能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关注,希望政府能帮助我维权,我们辛辛苦苦挣钱不容易,买一套房更是掏空了我们两代人的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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