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gfujian8 发表于 2014-2-12 14:01:21

咸阳公交公司的将去年的本票作废是不是霸王条款

          我去年11月买的咸阳公交公司本票,每天上班坐车用,由于身体原因一个月没有坐车,剩了半本去年的本票,最近坐车告知票以作废,本人感觉是霸王条款,一是还没有到2月低,而且我每天坐有告知作废,有时候可以乘坐,二是,我已经将前提前交公交公司了,我的票属于有价证券,也是和公交公司订的合同凭据,如果我半年以后还用是我的错,但是二月还没过就强行作废是对消费者来说不公,也可以理解为公交公司私吞了消费者的钱,所以我将此事发到这里,让公众来评价公交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土豆 发表于 2014-2-12 18:04:32

不知道你们的协议是什么不好说

2013年的票应该今年元旦作废啊

天天海蓝 发表于 2014-2-13 08:44:06

延期一个月

短发鱼 发表于 2014-2-14 00:58:53

票面上面本身就有注明啊,你买的时候难道就没看么??

zhengfujian8 发表于 2014-2-14 07:43:00

短发鱼 发表于 2014-2-14 00:58
票面上面本身就有注明啊,你买的时候难道就没看么??

是的,但是你买的票你没有掏钱么,如果掏了钱,没有用完你难道感觉应该把钱糟蹋么。钱不是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么。

无名的快乐 发表于 2014-2-17 13:33:50

霸王条款

雪后的晴空 发表于 2014-2-18 12:45:39

这个确实是霸王条款,但是你没办法
不过据说过期后可以在购票的地方兑换成新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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