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小鱼 发表于 2014-1-20 10:13:39

咸阳今年将启动“单独二孩”生育政策



          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对于“独生子女夫妇可生育二孩”的新政策,广大群众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据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人介绍,虽然我省人大已通过“单独二孩”决议,但还需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备案审查程序后才能正式实施。全省“单独二孩”政策已启动,我市有望尽快实施。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人表示,这一政策一旦出台就是长期的,家长没必要扎堆抢生,应该选择一个更具备条件、更适合自己生育的时间安排迎接自己的小宝宝。

  那么对于“哪些夫妻可生二孩,生育二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一系列大家都很关心的细节问题,记者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了全面了解,现为大家答疑解惑。

  “单独二孩”不适用双胞胎家庭

  “单独二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单独二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这个家庭就不再适用“单独二孩”的新政策了。

  符合条件,但领过独生子女证也可以生育,与此同时将会停止享受独生子女优惠奖励政策。值得注意的是,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也不是说想生就生,还需要按程序审批。

  如果夫妇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申请二孩需哪些材料及程序?

  申请。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持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自收到提交的审查意见及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公示。符合生育条件的,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所辖村民委员会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所辖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二孩生育证;不符合生育条件或者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发放二孩生育证,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单独二孩”不等于计划生育放松

  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当前,我省人口众多的基本省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因此,必须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绝不是现行生育政策一成不变,随着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为了更全面更完整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以,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工作要放松,而是对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咸阳日报 2014-01-20)








无量欢僖缘 发表于 2014-1-25 16:04:29

放开二胎就放开,干嘛还要设置这么多的程序。现在养娃的成本和社会生存负担都很大,想要二胎的人很多,但是真正敢要二胎人很少,关键就一句话,要的起,养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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