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社厅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居全国第23位
近几年,我省都是从当年1月1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明年1月1日是否会再次调整?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目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已上报,但何时调整还不确定。 工资性收入是陕西城乡居民收入的第一来源,在家庭收入中占据主要地位。据统计,2003——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由5170元提高到15547元,增长2倍,年均增速13%;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达68.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5个百分点;居民增收主要依赖于政策性增资。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由616元提高到2728元,增长3.4倍。 但是,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偏低制约了居民收入的整体提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2012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9.7%,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1789元,差距相当于1个半月的工资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9.1%,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718元,差距相当于3个月的工资收入。尽管最低工资标准连年提高,但工资性收入增长速度与居民预期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调整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一类工资区为1150元/月,二类区1050元/月,三类区950元/月,四类区870元/月。 据统计,今年9月底,全国有24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620元,是全国最高;其次是深圳1600元;陕西1150元位居第23位。 考虑到经济发展状况、职工收入提高水平等方面的原因,省人社厅近期制订了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方案,方案已经提交省政府,经过省政府批准后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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