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 发表于 2013-7-22 09:51:35

“没钱还你 戳死我吧”

2013年7月16日星期二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3年1月,快过农历新年了,刘川欠路鹏500元钱还没有还。路鹏在村上经营了一个苹果园,虽然不很差钱,可是外债一直要不回来,刘川的拖欠行为造成了路鹏对他的长期不满。

一天上午,路鹏带上钱准备给园里的工人结算工钱,起床后他准备出门,发现自家的农用汽车怎么也打不着火。下车查看,他发现车上的电瓶被偷。

后路鹏在与人聊天中得知,同村的刘川最近来过他们村上,并在他车前经过。因此,路鹏怀疑是刘川偷的,决定要去找刘川问个清楚。

事情过了两天,路鹏去找刘川,可家里没见到人。在返回途中,在村道上遇见刘川。路鹏上前质问:“我车上的电瓶是不是你拿的?”

“没有。”刘川答得干脆。

“那你把借我的钱还了!”路鹏心里有气,决心不能放刘川走。

“我没钱还你。”刘川见对方情绪不对,不想和路鹏多说,准备走开。

“你不能走,你把我的钱还了。”说着,路鹏从身上掏出把小刀,拦住刘川的去路。

对方居然亮刀子,刘川和对方铆上了劲,往前走了几步:“给给,你戳我!我不活了。”

路鹏想刘川借钱不还,还态度蛮横,加上又怀疑对方他电瓶,于是两人争执起来,厮打在一起。

拉拽过程中,路鹏的刀刺进了刘川的左胸,后被前来劝架的人拉开。刘川摔倒在逃跑的路上,这时,路鹏才解气。

回家后,他听说刘川伤势严重,怕警察抓捕,路鹏开始了东躲西逃的生活。刘川终因重伤不治,死亡。

20年里,路鹏一直在甘肃、新疆等地躲藏,妻子也与他离婚。在电视上看到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宣传自首宽大处理的政策后,他鼓起勇气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法院审理,路鹏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笔记心情:

积攒的不满一下爆发,持刀教训对方,不料酿成命案。为如此不冷静付出代价是必然的。

咸阳涛声 发表于 2013-7-22 20:25:55

一时的不冷静将付出终身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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